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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11-09         来源:合肥市体育舞蹈协会         浏览次数:14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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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合肥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加强传校建设保障,激发传校建设内在动力,强化合肥市优秀体育人才梯队建设,推动完善全市青少年体育培训体系,市体育局与市教育局拟共同出台《合肥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现就相关条款进行说明。

    一、修订背景
 
      国家体育总局于2013年就出台的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每年均对省级传统项目学校进行申报、考核,并给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以一定的训练补助,而合肥市本级一直以来未从政策方面对传校加强规范性管理。
 
2018年市体育局与市教育局共同对全市市级传校进行了详细的审核和认定,共认定106所学校为市级传校。为了进一步规范传校管理,提升传校在全市体育训练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特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传校的管理办法出台了我市的传校管理办法。
 
    二、出台管理办法的主要原则
 
    本次出台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以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结合省级传校管理和补助办法进行;
 
    二是将上级部门出台的全民健身计划、传校教师培训规划、青少年体质健康计划等文件中,对于青少年技能培训和体质要求的具体指标融入本办法;
 
    三是对传校实现动态管理,鼓励各县市区和学校加强本级支持力度和创新动力,择优推荐省级传校和省级重点传校创建。
 
    三、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
 
    管理办法将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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